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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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絮状木质素纤维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项目K0+000-K58+048.913段路面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路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路面工程起点位于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横塘村附近,顺接桂东(湘赣界)至新田高速公路桂东至桂阳段,与许广高速设舂陵江枢纽互通进行交通转换,往西经桂阳县双林村南侧、古楼村北侧,于观门口北侧跨越车溪河后穿越山体进入永州市新田县境内,过白杜窑、坦头村北侧,而后设大坪塘互通连接 G234,之后沿 G234 走廊南侧继续向西,于麻塘窝以南设新田服务区,随后在黄沙溪村以北相继跨越S227、新田河,于五柳塘设新田互通连接新田县城,而后向西北侧展线,跨越 S345,沿 S229 南侧布线,过关口后进入永州市宁远县境内,而后向西南展线连续跨越 S229,过宁远河后,于汤家坪南侧设鲤溪互通连接鲤溪镇,随后沿 S229 南侧布设,于湾子里跨越 S229 后沿吕仙岩南侧展线,跨过 S230后至项目终点,在清水桥镇木凉亭设清水桥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进行交通转换。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起止桩号为K0+000-K58+048.913,全长58.048km;以主线K32+621处为分界点设置两个路面分部组织施工。项目严格遵循“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建设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4座水稳站及2座沥青站的规划与建设。其中,1#沥青站选址位于主线K16+800左侧,利用岳阳路桥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1#水稳站进行改建;2#沥青站选址位于主线K37+900右侧300米处、省道S229东侧(新田县龙泉街道刘家桥村与潮水铺村交界处),利用岳阳路桥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3#水稳站进行改建。本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招标的作业范围共计4座场站,分别为1#沥青站、2#水稳站、2#沥青站、4#水稳站。
为保障路面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进度管理相关要求,以及桂新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综合考量施工成本因素,现决定对路面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采用劳务分包模式,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开展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路面工程总工期 12 个月,其中本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招标计划工期 1 个月(实际开工及交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4座场站)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2.2招标工程类别范围:
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参与劳务分包的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
3.1.2、具有近三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劳务或专业分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施工技术力量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拒绝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响应,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响应。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办法采用排名制。存在评标价一致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办法中评标分项综合得分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 7 天。潜在投标人应在公示期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潮水铺村综合市场)。
5.3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网上回应,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在公示期内将按要求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意向函》(招标文件附件1)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纸质文件,递交至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承包项目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潮水铺村综合市场),以便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投标人所需提供文件清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营业执照、业绩资料、银行开户资料、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5.4招标人完成资料核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确认为有效投标主体,准许其参与本次公开招标。
5.5凡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全、所提供证照信息与投标主体不符,或在招标公示期内未将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意向函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5.6投标人须主动关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并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因逾期导致投标受阻或产生的一切损失,其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发布期限一致,均为7天。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后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请转至以下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875090104001997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县支行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390180009
备注:桂新高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标前预备会。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向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于评审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按程序申报并经批准后,由集团财务资金部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均不计付利息。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838 5901 0400 2518 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联系人:何女士(投标人提供银行回单)
联系电话:18390180009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桂新高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加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未加密的投标电子文件(U盘载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路76号)六楼开标室。
6.4 凡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予拒收。
6.5 本次招标定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路76号)六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须出席。
6.6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路76号
联系人:易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18573015234、19967053000
电子邮箱: 911896553@qq.com
监督部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陈勇
联系电话:0730-863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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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五里牌白杨坡路76号 电话:0730-8629006 传真:0730-8629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