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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吨包煤粉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桂新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4-30     点击量: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项目K0+000-K58+048.913段路面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路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的 吨包煤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路面工程起点位于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横塘村附近,顺接桂东(湘赣界)至新田高速公路桂东至桂阳段,与许广高速设舂陵江枢纽互通进行交通转换,往西经桂阳县双林村南侧、古楼村北侧,于观门口北侧跨越车溪河后穿越山体进入永州市新田县境内,过白杜窑、坦头村北侧,而后设大坪塘互通连接 G234,之后沿 G234 走廊南侧继续向西,于麻塘窝以南设新田服务区,随后在黄沙溪村以北相继跨越S227、新田河,于五柳塘设新田互通连接新田县城,而后向西北侧展线,跨越 S345,沿 S229 南侧布线,过关口后进入永州市宁远县境内,而后向西南展线连续跨越 S229,过宁远河后,于汤家坪南侧设鲤溪互通连接鲤溪镇,随后沿 S229 南侧布设,于湾子里跨越 S229 后沿吕仙岩南侧展线,跨过 S230后至项目终点,在清水桥镇木凉亭设清水桥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进行交通转换。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起止桩号K0+000-K58+048.913,全长58.048KM;计划采购吨包煤粉总量约为5300吨,配送地点包括1号沥青拌和站(位于主线K16+800左侧50米处)及2号沥青拌和站(位于主线K37+900右侧300米,省道S229右侧)。

为确保路面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依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进度管理相关要求,综合考量施工成本因素,现决定对路面工程施工所需的吨包煤粉进行采购,依据吨包煤粉采购数量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路面工程总工期 12 个月,其中本次采购供货工期 7 个月(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2.2招标工程类别范围:

1、吨包煤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参与吨包煤粉供应的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必要资质,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3.1.2、具有高等级公路供货业绩并在货品质量和垫资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关于吨包煤粉质量及技术指标相关要求(招标文件附件2)。

3.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拒绝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响应,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响应。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办法采用排名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 7 天。潜在投标人应在公示期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ylqw.com/)招标公告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次公开招标接受网上回应,潜在投标人收到(下载)招标文件后, 将投标意向函(招标文件件1及资格审查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49553771@qq.com,以便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投标人所需提供文件清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营业执照、业绩资料、银行开户资料。

5.4 招标人核查资料后,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列为有效潜在投标人。凡通过网络表达投标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潜在投标人,须于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按要求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意向函》(招标文件附件1)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纸质文件,递交至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承包项目部。

5.5凡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全、所提供证照信息与投标主体不符,或在招标公示期内未递交投标意向函和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意向函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纸质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5.6投标人须主动关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并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因逾期导致投标受阻或产生的一切损失,其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发布期限一致,均为7天。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后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请转至以下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875090104001997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县支行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390180009

备注:桂新高速吨包煤粉采购招标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标前预备会。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向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于评审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按程序申报并经批准后,由集团财务资金部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均不计付利息。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838 5901 0400 2518 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联系人:何女士(投标人提供银行回单

联系电话:18390180009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桂新高速吨包煤粉采购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加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未加密的投标电子文件(U盘载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513900分,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 

6.4 凡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予拒收。 

6.5 本次招标定于20265130900分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须出席。 

6.6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吨包煤粉采购招标文件.doc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路76

联系人:易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7301523418607306771

电子邮箱: 249553771@qq.com

监督部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陈勇

联系电话:0730-863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