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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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路面水稳结构层及路基改善层摊铺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项目K32+621-K58+048.913段路面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路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水稳结构层及路基改善层摊铺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路面工程起点位于新田县龙泉街道石甄源村,继而向西北方向延伸,跨越省道S345,沿省道S229南侧布线。穿越关口后进入永州市宁远县境内,继而向西南延伸并连续跨越省道S229。过宁远河后,于汤家坪南侧设置鲤溪互通,连接鲤溪镇。随后沿省道S229南侧布设,于湾子里跨越省道S229后,沿吕仙岩南侧延伸。跨过省道S230后抵达项目终点,在清水桥镇木凉亭设置清水桥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公路实现交通转换。本项目路面工程水稳结构层摊铺施工起止桩号K32+621-K58+048.913,全长25.428KM,设置鲤溪互通、清水桥枢纽互通各一处;路基工程20cm厚未筛分碎石改善层摊铺施工起止桩号K32+621-K40+940,全长8.319KM。
本项目底基层、基层水稳料总量约67.32万吨,路基96区顶改善层20cm厚未筛分碎石总量约5.85万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计划设置2处水稳拌合站。1#水稳拌合站选址于主线K37+900右侧300米、省道S229右侧(新田县龙泉街道刘家桥村与潮水铺村交界处),系由岳阳路桥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土建第三合同段既有装配式通涵预制场改建而成,负责K32+621-K46+038.5段水稳结构层摊铺施工的混合料供应任务;2#水稳拌合站选址于主线K50+240左侧,系由中交二公局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土建第四合同段2号混凝土拌合站场地改建而成,负责K46+038.5-K58+048.9段水稳料摊铺施工的混合料供应任务。暂定两处场站水稳结构层供料范围以汤家坪1号大桥为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确保路面工程水稳结构层按期实施,依据建设单位下达的路面工程进度目标要求,并综合考量路面水稳结构层及路基改善层摊铺施工成本因素,现决定对本项目水稳结构层及路基顶改善层摊铺工程采取整体分包模式,依据摊铺面积综合单价实施劳务分包招标。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2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8 个月(实际开工及交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水泥稳定碎石层及路基96区顶改善层主要工程数量:
1、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503274㎡
2、18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958382㎡
3、19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2987㎡
4、20cm厚未筛分碎石改善层:124974㎡
2.2招标工程类别范围:
路面水稳结构层及路基改善层摊铺施工劳务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参与劳务分包的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
3.1.3、具有高等级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施工技术力量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关于人员、设备及辅材最低要求(招标文件附件2、附件3)。
3.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拒绝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响应,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响应。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合理低价法。评审办法采用排名制。存在综合评分一致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报价文件报价低者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10天(已考虑国庆节假日对本次招标的影响),潜在投标人应在公示期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ylqw.com/)招标公告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次公开招标接受网上回应,潜在投标人收到(下载)招标文件后, 将投标意向函(招标文件附件1)及资格审查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49553771@qq.com,以便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需文件清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营业执照、业绩资料、银行开户资料、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5.4 招标人核查资料后,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列为有效潜在投标人。
5.5 凡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全、所提供证照信息与投标主体不符,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限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投标人须主动关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并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因逾期导致投标受阻或产生的一切损失,其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标前预备会。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向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万元。
评审确定未能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875090104001997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县支行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390180009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加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未加密的投标电子文件(U盘载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6.4 凡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予拒收。
6.5 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须出席。
6.6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附件(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路面水稳结构层及路基改善层摊铺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doc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路76号
联系人:易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73015234、18607306771
电子邮箱:249553771@qq.com
监督部门: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陈勇
联系电话:0730-863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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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五里牌白杨坡路76号 电话:0730-8629006 传真:0730-8629006